石富林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已超过执行申请期限的工程欠款案件的“起死回生”
来源:石富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25
浏览量:1571
一起已超过执行申请期限的工程欠款案件的“起死回生” 1993年10月,白银市平川区建筑公司第二工程队(简称:工程队)与甘肃省某局下属的勘探队(简称:勘探队)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一份,约定由工程队承建勘探队的家属住宅楼和锅炉房工程。 1995年底,工程竣工交付勘探队使用,但勘探队尚欠工程款593734.87元未付。工程队多次催要未果,只好起诉被告所在地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1997)白中民初字第0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规定:“ 勘探队分别于1998年3月底前、12月底前分两次偿付工程队593734.87元。” 但至1999年11月22日,勘探队仅付款257000元,尚欠336734.87元未付。2001年8月20日,工程队再次前往勘探队催要欠款时,勘探队因资金困难无法付款,其法定代表人黄某向工程队出具《还款承诺书》一份,称“现因资金紧张,此次确实无法支付该笔资金,待资金情况好转后,保证陆续逐年给你队解决,请原谅。” 2002年10月,工程队再次前往勘探队要款时,勘探队法定代表人已变更,新任队长金某以此工程款为前任队长所欠,拒不偿还,且态度强硬。工程队见要款无望,只好于2002年11月1日申请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予以立案执行。但在法院执行时,勘探队提出书面《异议书》,称“第0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最后履行期限为1998年12月底,距法院2002年11月1日受理执行此案已长达三年之久,本案已超过《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的六个月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此案。”经法院审查,勘探队异议成立,于2003年3月19日以(2002)白中执字第65号《民事裁决书》,驳回了工程队的执行申请。工程队执行申请被驳回,只好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催款,终因本案已超过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执行,工程队要款无望,案件陷入绝境。 2004年4月6日,工程队与甘肃锦天世纪律师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石富林律师代理办理此案。律师在审查工程队提供的全部诉讼材料后,注意到勘探队原任队长在2001年8月20日出具的《还款承诺书》称:“现因资金紧张,此次确实无法支付该笔资金,待资金情况好转后,保证陆续逐年给你队解决,请原谅。”该承诺书应属新的还款协议。同时,律师又查阅了1999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关于如何处理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致使逾期申请执行问题的复函》【(1999)执他字第10号《复函》)】,该《复函》称:“双方当事人于判决生效后达成还款协议,并不能引起法定执行期限的更改,本案的债权人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仍立案执行无法律依据。深圳华达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成为自然债,可自行向债务人索取,也可以深圳东部实业有限公司不履行还款协议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事实和法律规定,律师对案情分析: 1、所欠工程款的事实、数额已被人民法院生效的第0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认可,双方应无异议; 2、本案虽已超过执行期限,但勘探队2001年8月20日的《还款承诺书》应属双方对工程欠款的重新约定,应属新的还款协议,根据《复函》的解释,本案符合重新起诉的条件; 3、据此制定了先协商后起诉的工作方案。 2004年4月中旬,律师与工程队负责人杨某前往勘探队协商偿还工程款事宜,但勘探队却以“已超过执行期限为由”仍拒不还款。后律师阐明了工程队再行起诉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但勘探队仍坚持己见,不为所动。见此情况,律师深感协商解决还款的可能性不大,遂准备了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并代工程队起草了《民事诉状》,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与法院数次交涉,并提交本案可以再次起诉的多份《法律意见书》,最终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案件在2004年10月得以成功立案。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前一天,经双方委托律师充分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还款协议书》,勘探队于2004年11月29日还清了工程队336734.87元欠款。工程队遂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以(2004)白中民二初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撤回起诉,双方言和,拖欠十年之久的工程欠款终于全部收回。 甘肃锦天世纪律师事务所 :石富林律师
以上内容由石富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石富林律师咨询。
石富林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7好评数0
中国—兰州市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1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石富林
  • 执业律所:
    甘肃现代发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45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甘肃-兰州
  • 地  址:
    中国—兰州市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1楼